有一位獸醫心痛的說:「第一次打安樂死的同時狗兒還是舔著他的臉!」

狗兒到臨死之前還是信任人類不會傷害牠,甚至還友善的舔著他的臉,但我們人類卻一直傷害虐殺貓犬,甚至還把牠殺害吃下肚,每年台灣都有上千萬的無辜可憐貓犬遭受到安樂死的命運,只因為人類自私的理由藉口而棄養,什麼時候人類才會對自己的行為負責而有肩膀?貓犬的屍骨都可以蓋好幾座 101 大樓了,想想流浪貓犬每天在外流浪,有一餐沒一餐,夏天頂著大太陽找水喝找食物吃,冬天寒風刺骨,卻沒有一個溫暖的地方睡,每天又餓又冷,下雨天淋了全身濕,沒有家可以取暖,還要每天面臨人類無情的驅趕甚至虐殺, 如果人類還有良知,請不要再用惡劣的態度對待流浪貓犬,捕獸夾常讓無辜可憐的貓犬失去生命失去手腳,人類只為圖自己方便而傷害無辜貓犬,換做是您少了一隻手一條腿,這樣的殘缺身體您要嗎?每天流浪在外還要遭到無情的驅趕甚至虐殺吃下肚的生活,人類-您要這樣膽戰心驚的生活嗎?還是被捕捉到流浪動物收容所關在狹小的狗籠裡等死呢?還是送到惡質的私人繁殖場被當種貓種狗重複的剖開肚子把小生命拿走再縫回去,直到沒有利用價值再把你丟棄一旁,不給吃不給喝,任其病死,痛苦的等待死亡直到化為地上的一堆白骨,如果人類還有良知,請善待流浪貓犬,沒有任何一隻貓犬生下來就想流浪,想要被這樣凌虐致死,換做是您,您要被這樣凌虐致死嗎?

為何人類總是把過錯都推給不會說話的貓犬,這樣不公平的對牠們到底算什麼?人類犯了錯還有改過自新的機會,殺了人都不一定會判死刑,但貓犬呢?牠們被主人棄養了,就該被清潔隊當無生命的垃圾般被捕捉、被無情撲殺的命運,那些被棄養的犬貓是犯了什麼滔天大罪,只有12天活命的機會,卻沒有為自己辯白、改過自新的活路機會,只因為牠們不會說話,有多少犬貓是在極度恐懼下死亡!人類有沒有想過?該安樂死的不是無辜犬貓,而是惡意隨便棄養犬貓不負責任的爛主人!
 
台灣對犬貓的買賣實在太氾濫,太便宜就可以取得,所以一點都不懂得珍惜生命的價值,可憐的犬貓時常就被當沒生命般的玩具玩膩了就丟,這些可惡的飼主為何環保局不去抓,還有惡質的貓犬繁殖場政府相關單位去嚴格把關了嗎?我相信一定沒有!因為貓犬不是政府官員的家人至親朋友,更沒有投票權來鞏固自己的生命權利,試問如果你自己的至親小孩親人好友也被當沒生命的垃圾對待,路上討生活餓的半死,還要被無情撲殺關在鐵籠裡安樂死,台灣人!你心裡作何感想?

‎1) 德國法律規定,棄犬者〈包括遷居而將犬隻留在原地〉罰款台幣90萬。
2) 虐待犬隻〈即使只拴以鐵鍊,或關在低溫房中〉可判至兩年監刑。
2) 寵物店不准販賣犬隻。
3) 想擁有狗的人,會到收容所收養,領養狗者需通過考核。
4) 幼稚園及小學教師會教導孩子勿向家長要求寵物作為禮物。
5) 繁殖業受到控制,每年在德國繁殖的總數不得超過70隻。
 
買賣寵物太容易取得,台灣人是不會懂得珍惜生命,寵物店甚至夜市路邊攤就任意隨便販售寵物,也不管買的人是否會真心對待買回去的寵物珍惜照顧一輩子,任其生命買賣、任其生命宰殺虐待,政府官員是否有做到嚴格取締把關,我想肯定是沒有,若是有,何來這麼多棄養寵物,看看英國、看看新加坡,放眼全世界,哪一個國家把犬貓當沒生命的垃圾般對待?有哪一個國家把犬貓歸為環保局清潔隊在野蠻處理?只有台灣!美國甚至有假釋犬跟犯人一起相處,犯人可以得到安慰,曾經被人類傷害過的流浪犬也跟著矯正錯誤的行為,兩全其美,台灣呢?只會撲殺、虐殺、毒殺再撲殺,愚昧的趕盡殺絕!貓犬是殺你全家嗎?還是強盜殺人?貓犬並沒有十大惡極,台灣卻一直在殘暴的撲殺摧毀牠們!
 
台灣人總說貓犬是會活動式的垃圾,所以給犬貓歸為環保局清潔隊管理,但我請問生活在這塊台灣土地的台灣人當一些大型娛樂活動、海洋音樂祭、每一年的跨年晚會過後,留在地上的髒亂垃圾是誰造成的?又是誰隨意丟棄的,是站在生活在台灣這塊土地的人,那這些人是否也該被稱做會活動式的製造垃圾的哺乳類動物,那是否也該被抓去收容所安樂死!為何台灣只看見貓犬的小缺點,而漠視貓犬是可以對人類有所貢獻的,只要放在對的位置,貓犬會是人類最忠實最可靠的朋友,甚至是家人!

我曾經在新聞上,看到美國一名強盜要奪取一家超商收銀機財物,誰知櫃檯裡面卻跳出一隻忠犬去追咬那名強盜,那則新聞畫面超經典,台灣人,犬貓不是垃圾,而是該被珍惜重用的生命價值台灣人,醒醒好嗎?放下愚昧無知的成見,溫柔慈悲對待流浪貓犬好嗎?以認養取代購買,用結紮取代撲殺,廢除安樂死,請給流浪貓犬一個家!
 
很多人嫌貓犬髒,難道人類都不大便不尿尿的嗎?人類的排泄物大便尿液就不骯髒不惡臭嗎?人類憑什麼嫌貓犬髒?視動物為垃圾的人才是最該被當作活動式的垃圾!
 

台灣沒有狂犬病,但流浪犬被抓到幾乎就是被撲殺的命運,印度即使有狂犬病,他們的政府就是盡力抓狗來打預防針,沒想過要殺牠們,印度國父甘地有先見之明:The moral progress of a nation and its greatness should be judged by the way it treats its animals. (一個國家道德進步與偉大程度可用他們對待動物的方式衡量)
 
英國當寶疼台灣急著撲殺牠
 
相信嗎?「流浪」到英國動物收容所裡的貓、狗,住的是獨立套房配休息室與運動間。牠們擁有大量玩具,心情不好時有人安撫陪伴,玩累了則有音樂助眠。這些宛如「度假村」的五星級照護條件,可都是白紙黑字的明文規定。
 

印度聖雄甘地曾說,一個國家的偉大和文明,可以從他們如何對待動物來衡量。「如果以收容所對待流浪動物的方式來衡量」,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主任陳玉敏說「台灣比印度還不如。」
 
台灣許多動物收容所設於垃圾場旁,因為台灣負責捕捉流浪動物的是清潔隊員。而貓狗收容十二天就可以撲殺,「簡直把動物當垃圾!」陳玉敏想到就嘆氣。
 
狗並非適合群居的動物,因此英國規定,收容所的狗舍必須讓狗獨居。台灣的收容所卻像集中營,數年前台中一間收容所甚至發生狗兒吃同伴屍體的慘劇。
 
陳玉敏說,這種環境下收容的貓狗,即使找到新家庭也留下身心後遺症,最終可能還是得回到街頭。
 
英國流浪動物的捕捉由政府處理,動物收容所則多由動物保護團體籌資興建。但政府與動保團體維持良好關係,捉到流浪動物後便會送往收容所。
英國最具公信力的動物保護機構為皇家防止動物虐待協會(The Royal Society for the Prevention of Cruelty to Aniamals,簡稱RSPCA )。
 
該機構設有經考試認證的動物保護員,平日穿制服執勤。民眾如果看到虐待動物行為,也會向RSPCA舉報。
 

針對動物收容所該有的設備,RSPCA有一套鉅細靡遺的規定,包括狗、貓舍須達一定的高度,要有獨立的休息和運動空間。收容所還必須提供可刺激動物視覺、聽覺的設備,輕音樂列為首選。
 
陳玉敏說,從動物收容所的設備與觀念,可以看出英國「眾生平等」的觀念,這也正是英國發展進步人權觀念的基礎。
 
陳玉敏認為,台灣始終無法解決流浪動物的問題,收容所品質是癥結。台灣才發展幾十年的動物保護觀念,或許一時趕不上逾一百五十年的英國動物保護運動;然而政府可以從興建一所觀念正確的動物收容所開始,喚醒我們對「生命教育」的重視。


以結紮代替撲殺,以認養代替購買
希望讓所有的流浪動物都有個幸福的家
不再流浪不再挨餓受凍
不再流浪動物收容所等待生命倒數安樂死
第一次打安樂死的同時狗兒還是舔著他的臉..
衷心期盼人類不要再為自己的自私找理由
你的認養-是貓咪、狗兒的唯一希望
愛牠養牠就不要遺棄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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